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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9日電(記者徐波、趙宇航)《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建設的通知》9日由中國政府網站發布。
要求完善從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層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建立覆蓋從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全過程的最嚴格的監管體系,確保中央政令暢通,不折不扣。
要求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進展緩慢的地方,要制定時間表,采取硬措施,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迅速完成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設置,加強基層監管執法和技術力量, 完善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檢驗檢測、產品溯源等技術支撐體系,確保各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有足夠的力量和資源有效履行職責。
明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設立的市(地、州)、縣(市、區)應加強監督員專業培訓,提高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提高監督水平,盡快讓機構正常運轉;全面設置市場監管機構改革的縣(市、區)要確保在監管資源整合中強化食品藥品監管能力。根據工作需要,應增設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品牌,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群眾監督。
通知要求,要深刻吸取“上海伏羲事件”的教訓,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構改革未落實到位的地方,要保持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按照原有渠道部署落實相關工作,確保持續平穩運行。
通知強調,食品藥品安全是重大基礎性民生問題。各地區要把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建設的部署精神作為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