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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衛計委擬出臺“黑名單”制度。“醫鬧”將公示5年2015年6月18日,浙江省衛計委在官網發布衛生計生系統黑名單管理制度(征求意見稿),違規擾亂正常醫療秩序者將被列入黑名單。
【/h/】為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新社會治理,2015年6月18日,浙江省衛計委在官網發布《浙江省衛生計生系統黑名單管理制度(征求意見稿)》。有下列九種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和組織將被列入黑名單。
1、嚴重違反衛生和計劃生育法律構成犯罪的,被追究刑事責任;
2.未取得許可證、資格證或者執業證書,非法從事醫療、衛生、計劃生育工作的,依法予以取締;
3.嚴重違反衛生和計劃生育相關法律,對個人處五千元以上罰款、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
4.偽造、變造衛生許可證,被行政機關吊銷的;
5.因非法擾亂正常醫療秩序被行政拘留的;
6.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有效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的;
7.提供虛假的結婚、生育承諾或者騙取出生證明證明非法生育的。
8、在醫學科研活動中違反誠信被依法查處的;
9.其他應當列入黑名單的情形。
第五條:非法擾亂正常醫療秩序的行政拘留;這篇文章特別受到醫學專業人士的重視,立即在微博轉發。
但看了整篇稿件后發現,黑名單主要針對的是醫療系統中的人和機構的行政管理系統,比如參與藥品招標的醫藥公司或醫學科研人員。被列入黑名單后對“醫鬧”的處罰,仍處于道德層面和社會記錄層面。當然,這是一個進步,尤其是涉及到最近頻頻發生的醫療傷害事件,將醫療麻煩納入這個攤位的“黑名單”,至少被解讀為政府行政的一種態度。黑名單依托浙江省衛計委門戶網站和浙江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信用在浙江”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法人失信黑名單信息的公布期限一般為三年;自然人失信黑名單信息的公布期限一般為五年。
系統建議在日常監管中查詢并應用失信黑名單信息。列入失信黑名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為重點監管對象。
同時,鼓勵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和輿論媒體在市場交易、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方面發揮懲戒作用。“四位一體”失信聯合懲戒制度。
至于醫療方面的麻煩,似乎現在已經開始了“叫罵毆打”模式。浙江省衛計委黑名單制度能否在全國各省市推廣,還有待觀察。
(本文整理自浙江省衛計委官網、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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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版面編輯: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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