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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此前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抽檢的藥品中,“醫療機構制劑”多次出現。在2013年下半年山東省抽檢不符合標準的藥品名單中,有20批次院內制劑一次性不合格。
醫療機構制劑是指醫療機構根據本單位臨床需要配制使用的固定處方制劑,也稱院內制劑。據了解,醫院的準備工作始于20世紀50年代初。當時由于我國醫藥生產落后,藥品短缺,一些醫院用手工配制藥品。改革開放后,由于醫療機構獲得的直接財政收入減少,許多醫療機構利用其在治療領域的壟斷地位獲取經濟利益。據統計,20世紀80年代以來,幾乎每個省級醫院都有200種左右的自制制劑。
根據省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網站信息,我省是醫療機構制劑數量較多的省份。截至2011年,共有4259個制劑批準號,保證了臨床用藥需求。
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有兩類藥品:一類是藥品監管部門批準的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銷售的藥品,另一類是只能在醫院憑處方銷售的醫療機構制劑。
"許多制劑沒有經過嚴格的測試。"該人士表示,這會對院內制劑的安全構成隱患。
更有甚者,現實中一些小診所或醫院門診部未取得《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打著祖傳秘方、特藥的幌子非法配制制劑,以方便患者為借口夸大療效和適用范圍。
"藥物不同于其他商品,必須小心使用."業內人士建議,為確保用藥安全,加強醫療機構制劑監管尤為必要。“抽檢不合格的,要加大處罰力度,督促其嚴格按照規范準備。”
我們的記者劉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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