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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發布第9號通報,要求南京市相關醫療部門在疫情期間暫停部分醫療救治。
內容如下: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全力維護南京市公共衛生和生命安全,快速有效遏制疫情在南京市醫療機構的發生和蔓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暫停部分醫療救治通知如下,請嚴格遵照執行。
1.南京市所有門診(不含設在醫院的門診)和診所將關閉。
口腔、眼科、耳鼻喉科、整形外科等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相關專科的選擇性診療項目。在南京全部暫停,僅保留必要的應急處理,醫院感染防控措施嚴格按照相關防護要求執行。醫療機構開放醫療服務,嚴格執行《關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全面實行預約診療的意見》(蘇方鎮〔2020〕3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的意見》(方寧治〔2021〕8號)等規定,實行預約診療,分時段就診。
二、胃鏡、支氣管鏡、鼻咽喉鏡檢查前需進行核酸檢測,患者核酸檢測結果在48小時內陰性者報告方可檢查。急診檢查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同時進行核酸檢測。
三、涉案醫療機構迅速通知已預約的患者暫停就醫,并做好相關解釋工作。
四、可選擇擇期治療的患者,建議暫停到醫療機構就診。
5.南京市互聯網醫院要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為公眾提供咨詢、復診、開藥等服務。
六、恢復正常治療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