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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記者/Theway)“今年,深圳將在市、區兩級設立醫療糾紛調解中心,將14家試點醫院設有“醫療調解室”的經驗推廣到全市,實現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全覆蓋。”去年以來,深圳醫療傷害事件頻發,楊卓鑫等十位市人大代表為此聯名提交建議。近日,深圳市衛生計生委作出上述回應。
暴力醫療傷害逐年增加。
近年來,醫患關系日益緊張,醫療傷害事件頻發。據不完全統計,2001年7月至2013年10月,有31名醫務工作者在工作中被患者殺害,1人因受到殺害醫生的刺激而自殺。平均每年有2到3名醫務工作者被殺害。深圳的醫療環境也不容樂觀,僅去年下半年就發生了5起醫療傷害事件。
中國醫師協會等機構調查顯示,醫療傷害多集中在三級醫院,一線醫生首當其沖,占75%,護士占25%。近兩年來,醫院暴力傷害醫生人數逐年上升,每家醫院的傷害人數從2008年的20.6人上升到2012年的27.3人。“如果這種情況得不到高度重視,醫院可能就不是醫生和病人一起處理疾病的地方,而是醫生和病人互相廝殺的戰場。最終,醫生不敢醫治,最終受苦的是病人。”
楊卓琴認為,醫患矛盾已經升級。一是患者對醫學的局限性和局限性認識不足,對醫療有很高的期望,將醫療消費視為一般商品消費。他們認為如果他們花錢,就應該對疾病持樂觀態度。二是醫院和醫生自身的原因,比如一些趨利行為,收紅包現象,收扣款現象,個別醫生服務態度差,只關注“病”不關注“人”,缺乏與患者的溝通;三是政府相關部門為了“維穩”,往往輕率處理醫鬧殺人案件,希望盡快“把事情辦好”;四是醫療糾紛缺乏有效的第三方調解和賠償機制,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醫療領域的基本法正在制定中。
“市人大正在推進《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立法,明確政府、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和患者在疾病診療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民意調查和調研討論情況,建議通過特區立法權突破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立法內容和制度設計。目前,我們正在征求國家部委同意,進一步完善立法內容。”
據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自2010年9月起,市司法局開始在市人民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北京大學深圳醫院、市中醫院等14家醫院開展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工作。截至2011年3月,已有12家試點單位開展調解,共聘請專職調解員30名。2012年新增第三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為試點。“目前全市有14家醫療機構開展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試點工作,設有醫療調劑室,效果初顯”。
但目前,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試點尚未達到全市全覆蓋。“今年將建立市、區兩級調解中心,輻射轄區醫療機構,改變在醫療機構內部設置“醫療調解室”的試點模式,實現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對全市醫療機構的全覆蓋。”負責人透露。
公立醫院在年底購買醫療保險。
近年來,政府支持的強制醫療責任保險(保證保險)制度的建立,以及醫療責任風險第三方索賠的實現,被認為緩解了醫療機構和醫師面臨醫療糾紛的巨大壓力。據市衛計委介紹,大約三年前,衛計委印發了《關于推進我市醫療機構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與市穩辦等部門溝通,爭取在14家設有醫療調劑室的試點醫院購買醫療責任保險。
“據報道,國家將推動醫療機構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就像機動車必須購買強制責任保險一樣。希望這一機制能盡快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實現醫療責任和醫療事故的社會救助機制,而不是簡單地由醫患雙方承擔醫療風險和醫療事故責任。”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今年將推動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和醫療事故保險。“本月底前,力爭實現全市14家設有醫療調劑室的醫院統一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并根據市場需求逐步推出醫療意外險。本月底前,我們將出臺全市公立醫院購買醫療責任保險(類似交強險)的實施方案,明年將推廣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編輯:賀勛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