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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
在中越邊境的北侖河畔,大雨過后,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東興市空依舊沉悶,街上人來人往,一切都是那么井然有序。
在調解室,東興市人民法院法官魏與該院醫務科副科長就其6歲女兒張小藝(化名)在醫院發生的一起醫療糾紛案件的賠償問題進行了最后協商。
“別忘了人到最后都會沒事的,去醫院檢查的路費和檢查費要醫院賠償我們。其余的我們不想追究。”張漢杰說。
“我們同意適當賠償原告部分費用,不能支付過多。”魏亮回答說。
在魏的勸說下,雙方就是否能在路費、檢查費等方面給予適當補償展開了對質。從張漢杰最初賠償3000元到醫院同意賠償1000元,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今年4月5日,張孝義因感冒發燒到東興市人民醫院就診。輸液過程中,她出現了臉色發紺,全身起了疹子。情況緊急,醫生采取措施后她恢復了正常。我父親張漢杰認為醫院對藥品使用不當沒有責任,要求醫院賠償各種損失3000元。醫院認為兒童這種反應屬于藥物不良反應現象,不同意賠償。
5月14日下午,記者第一次前往東興市人民醫院巡回法庭調解室時,看到雙方面紅耳赤,充滿火藥味。
“他們沒有及時處理,因為寶寶長了疹子,醫院要及時采取措施,這么久了!”張漢杰抱怨道。
“您認為醫院在診療過程或藥品質量方面存在問題嗎?只有清楚了,我們才能有針對性地處理。”魏的聲音顯示了力量,指出了問題的實質。
“不管是什么問題,一句話,孩子在東興醫院治療后出現過敏反應、發紺、幾乎休克。雖然他停止治療后身體已經恢復正常,但我們認為是醫院的錯,應該賠償我們。”張漢杰不肯讓步。
“患者發燒流鼻血3天。我們注射了維生素K1止血。5分鐘后,患者出現紫紺,他懷疑患者過敏,服用其他藥物后恢復正常,所以我們沒有過錯。”魏亮坦率地說。
當天,雙方對醫院是否存在過錯各持己見。魏總結了爭論的焦點,平復了激動的心情。最終,醫院拒絕批準張漢杰夫婦提出的3000元賠償,訴前調解因分歧太大而不歡而散。為了緩和雙方的對立情緒,魏當場建議調解推遲一段時間。
“今天是第四次組織他們調解。雖然我很累,但看到他們達成一致,我真的很高興!”魏臉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現場,魏亮代表醫院將1000元錢交給張漢杰,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字。
為有效解決醫患糾紛,東興法院于今年1月23日在市人民醫院設立了第一個醫患糾紛巡回法庭,專門為群眾調解各類醫患糾紛案件。截至5月底,巡回法院共接待群眾來訪咨詢300余人次,受理各類糾紛案件25件,直接調解成功23件。
“我們希望借助法院的司法平臺,實現與患者的零距離溝通,通過協商處理我院與患者之間的醫療糾紛,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東興鎮衛生院院長何永斌說。
據了解,發生醫患糾紛后,東興法院首先請求醫院內各醫療機構設立的醫患關系辦公室進行初步調解。如果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該辦公室將在征得患者同意后,派巡回法院的高級法官進行調解。經調解,醫患雙方均可依法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法院確認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在調解過程中,巡回法院踐行“免費咨詢、免費受理、免費調解”三大承諾,以耐心傾聽、精心調解、真誠服務、眾心為重的“四心”法調解醫患糾紛。
“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深入開展‘問診中國人民大學’活動,將司法觸角延伸到醫院,把解決醫患糾紛作為今年‘司法作風建設年’的重點,切實解決了群眾普遍反映的‘最后一公里’難題。”東興法院院長李云鵬一臉堅決。
記者了解到,為加快醫療巡回法庭建設,今年4月1日,東興法院在東興、江平、馬陸三個鎮的醫院、衛生院設立了4個醫患巡回法庭辦案點和8個醫療糾紛調解室,實現了醫患糾紛案件就地調解、就地審理。
記者手記
近年來,我國醫療糾紛大幅增加,“醫鬧”問題日益嚴重,突出的社會矛盾也極其尖銳。根據衛生部門的統計,2006年有10,248起醫療糾紛,2009年有16,448起,2010年有17,243起,比前五年增加了68.3%。比如2013年發生的溫嶺、哈醫大殺醫案,都造成了醫生不同程度的傷亡,打擊“醫鬧”成為社會的共同呼聲。
在今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羅殿龍就“醫鬧”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并提出了針對性建議。他認為,要加強刑事立法,嚴厲打擊“醫鬧”,加強監管,加大醫療體制改革力度,加強宣傳,從根本上解決“醫鬧”行為。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門聯合制定了《關于依法懲治涉醫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對侮辱、恐嚇、毆打、傷害醫務人員身體等行為提出了嚴厲的處罰措施。,并要求向法院提起的醫療損害賠償案件應及時立案,調解未果。
東興法院設立了專門的醫療巡回法庭,解決醫院內和訴前的醫患糾紛,使醫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解決糾紛,在一定程度上為解決醫患矛盾做出了有益的嘗試和創新。
現場回復
“感謝法官為我們做的一切”[br/]
[。我們在手術通知單中明確要求自行處理胎盤,但醫院違背我們的意愿丟棄了胎盤,所以我們要求醫院賠償。經法院調解,醫院最終賠償了我們400元,用紅包封好送到我們家,并親自去探望道歉。我們全家原諒了醫院,解開了心結。
法院真的為我們做了決定,感謝法官為我們所做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