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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日報7月17日刊發了一篇關于馬來西亞南部一起謀殺案的報道,報道中提到其他人試圖勸阻黎某放下刀,其中一人用黎某的刀割破了手指。受傷的手指是陸正南,62歲,永康市西溪鎮人,離南馬與東陽交界處不遠。
7月16日上午,陸正南來到南馬集市賣一些小狗。看到兩個人在爭吵,他好心地沖過去制止了爭吵。他不認識這兩個吵架的人,也沒看到李手里有刀。當時我以為手指只是被劃了一下。我幫忙把重傷的蔡某送到南馬醫院后,簡單包扎了一下手指。然后被警察叫到南馬派出所做了兩個小時的筆錄才回家。
下午回家后,手指包扎的地方還在流血,就去鎮醫院看他。鎮醫院的醫生告訴他,手指肌腱斷了,他們看不到,所以告訴他去更大的醫院看他。到了永康市谷山骨科醫院,醫生說8個多小時后很難接通。估計拇指愈合后不能彎曲而殘廢。截至7月19日,醫療費已自付4000余元。醫生說治療拇指的直接費用應該在6000元以上。(不包括交通、服務等其他費用。).
7月18日,我去南馬派出所要求支付切手指的醫藥費。南馬派出所領導承諾舉報補貼2000元,經批準后通知領取。并口頭稱贊盧正南是個好公民。
陸正南的女兒告訴筆者:父親的善行已經到了這個地步,他正在被家人埋怨。他的家庭也不太好。治療費沒談妥,他的大拇指還是殘疾。以后該怎么辦?多管閑事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