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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今年起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政策進行了調整,待遇計算和支付方式首次與個人繳費水平掛鉤。哪些參保人可以享受當地補充養老保險待遇?具體待遇怎么算?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深戶參保人員參加土地養老保險。
我們的社會養老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
& ldquo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凡具有本市戶籍的,也參加當地補充養老保險。& rdquo據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但不由職工個人繳納。用人單位每月按職工繳費基數的1%繳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記入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此外,沒有工作單位、靈活就業的戶籍人員可自行繳費。個人繳費人員按本人確定的繳費基數的21%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繳費基數的1%繳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費。
待遇與支付期限掛鉤。
記者了解到,我市實施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十年來,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對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起到了積極作用。& ldquo為了更好地體現社會養老保險的公平性和激勵性原則,新的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對地方補充養老保險政策進行了完善。需參加本市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并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按照本市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享受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待遇。& rdquo負責人說。
他介紹,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與地方補充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之和。根據實施細則,繳費年限按年計算,不足一年的按每月1/12計算。實際繳費年限為2001年2月1日后參保人員繳納當地補充養老保險費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