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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震通訊員陳桂恩)醫院警務室沒有子彈的大場面。大多數時候,他們都在做看似枯燥但重復且瑣碎的安全防范工作。事實上,要解決“醫療糾紛”事件或醫療糾紛,警方需要付出的努力不亞于破案。中山派出所民警張洋在該院警務室工作數年,以智慧和耐心成功協調處理多起糾紛,榮獲“全區公安機關優秀調解專家”“南寧市優秀社區民警”等稱號。
2012年4月,青秀公安分局在區人民醫院設立廣西第一醫院警務室。在警務室擔任責任民警后,張專門學習了法律法規和相關業務書籍。他分析,“醫療糾紛”更多的是患者及其家屬對疾病診療的期待、醫療服務能力和醫療保障水平之間日益突出的矛盾,涉及醫療事故責任、醫療賠償金額、事故后果等諸多復雜問題。如果得不到適當的引導,會造成家庭堵塞醫院,甚至引發惡性醫療糾紛。公安機關在確保穩定的前提下,既要尊重和引導患者表達合理訴求的權利,又要維護醫院的合法權益。
有一次,一個孩子住院三個月后,病情不但沒有好轉,反而惡化了。家長認為醫院耽誤了孩子治療的最佳時機,多次去醫院要求賠償,卻拒絕了醫院的醫學鑒定建議,讓整個事情陷入僵局。
張洋溝通后,雙方同意由人民調解委員會介入調解。但是事情并不順利。幾天后,家長又帶人去醫院喊。在警務室,張情緒逐漸穩定后,聯系了醫院“醫患辦”進行協調。然而,這位家長對醫院非常抵觸,說“將來只有警察可信”,這讓張陷入了沉思。一方面,患者家庭確實困難,孩子也是重病纏身。經查,該院對患兒的治療自始至終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并無過錯。張知道,要想真正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在雙方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因此,針對家長提出的賠償金額,張洋多次直接與醫院領導協調。經過幾天的不斷努力,醫院與患者家屬達成了最終協議。張洋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才讓這場醫療糾紛有了一個雙方都能口頭接受的結局。僅去年一年,他就處理了67起案件,其中6起案件涉及20多名醫生和鬧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