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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措施做好醫療衛生事業審計工作。
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醫療衛生事業建設,提出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目標,不斷加大公共衛生事業投入,為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審計作為監管者,要從四個方面做好醫療衛生經費審計工作。首先,審計人員要深入了解政策,掌握醫療衛生事業的資金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針對醫療衛生政策和制度的變化,組織人員學習相關文件和政策,熟悉相關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掌握新醫改下的資本運作模式和業務處理流程。
二是審計人員要把握重點,突出重點資金、關鍵環節、關鍵問題的審計。由于衛生機構下屬單位多,資金流向廣,業務流程繁瑣,審計人員根本不應該抓,而是有針對性地突出審計重點。資金方面,首先要關注資金流入情況,考察資金流入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按照預算和規定的來源渠道及時到位。第二,要注意資金外流。主要審核資金撥付是否有預算,有無預算外撥款;是否按照項目進度和預算進行資金撥付,是否存在因撥付不及時影響項目進度,或因提前撥付導致資金閑置浪費的問題。
第三,審計人員應改進審計方法,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醫療衛生事業審計以資金運行過程為主線,以資金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規范性、效益性為切入點,結合醫療衛生機構和財政部門的方式、人數和核對資金的方式、會計數據和醫療憑證。利用計算機審計技術,對采集的財務數據和業務數據進行對比分析,找出規律性問題。
第四,審計人員要傾聽人民群眾的呼聲,揭露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傾向性問題。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等手段和方法,努力貼近群眾,廣泛聽取社會情況和公眾意見。積極穩妥地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讓公眾更好地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使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有機結合。
(張丹丹宿城區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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