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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保險網()10月29日: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鞏固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辦〔2015〕5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了八項重點任務,旨在進一步擴大我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成效,鞏固大病保險制度建設成果。
目前,安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包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該制度于2013年試點,2015年提前實現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人員全覆蓋。大病保險制度實施以來,大病人員實際報銷比例平均提高10個百分點以上,有效減輕了大病人員個人負擔。
今年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要求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到2017年建立比較完整的大病保險制度。根據國辦發〔2015〕57號文件要求,同時,為加快我省醫改綜合改革試點步伐,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制度改革,我省印發《實施意見》,并在三個方面取得突破。
一是首次提出開展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在繼續實施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同時,參保職工將逐步納入大病保險,這標志著我省大病保險制度的覆蓋面將進一步擴大,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大病患者有望享受到制度帶來的福利。
二是安全水平進一步提高。《實施意見》明確,保障水平要逐步提高,實行分段補償,大病保險的支付比例要根據醫療費用水平制定。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大病保險分段賠付比例應逐步提高,最低賠付比例不低于50%。更高的報銷比例,有助于進一步減輕重病人群負擔,有效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三是繼續堅持商業保險機構執行。根據《實施意見》,我省大病保險將繼續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承辦服務質量和效率。將大病保險轉由商業保險機構經辦,既是我省保持和延續大病保險制度的一貫做法,也符合我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形成政策協同、完善政策體系的工作安排,有利于保障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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