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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不應與抗腫瘤放、化療藥同時使用,如要進行下一療程的抗腫瘤放、化療,應停藥至少48小時后,方可繼續治療。那么,大家知道 注射用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多少?便宜嗎?
注射用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的的適應癥:1.預防和治療腫瘤放療或化療后引起的白細胞減少癥。2.治療骨髓造血機能障礙及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3.預防白細胞減少可能潛在的感染并發癥。4.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的恢復加快。
化療藥物給藥結束后24~48小時起皮下或靜脈注射注射用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每日1次,注射用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的用量和用藥時間應根據患者化療的強度和中性粒細胞下降的程度決定,對化療強度較大或粒細胞下降較明顯的患者以2.5μg/kg/日的劑量連續用藥7天以上較為適宜,至中性粒細胞恢復至5000/mm3停藥。
如所用化療藥物劑量較低,估計造成的骨髓抑制不太嚴重者,可考慮使用較低劑量預防中性粒細胞減少,以1.25μg/kg/日的劑量用藥,至中性粒細胞數穩定于安全范圍。對化療后中性粒細胞已明顯降低的患者(中性粒細胞數<1000mm3),以5μg/kg/日的劑量用藥至中性粒細胞恢復至5000/mm3以上,穩定后終止注射用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治療并監視病情。
注射用重組人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的效果很好,.也比較合理,大家可以去藥店咨詢。
(編輯:liu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