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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實政府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2015年,在全國所有縣(市)的縣級公立醫院破除以藥補醫,以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服務價格調整、人事薪酬、醫保支付等為重點,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2017年,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縣級公立醫院看大病、解難癥水平明顯提升,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努力讓群眾就地就醫。
《意見》提出9方面31條改革任務:一是優化縣域醫療資源配置。二是改革管理體制。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和經營管理自主權,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制度。三是建立縣級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理順醫療服務價格,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四是完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降低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費用,加強藥品配送管理和藥品采購全過程監管。五是改革醫保支付制度。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六是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七是加強縣級公立醫院能力建設和信息化建設。八是加強上下聯動。建立上下聯動的分工協作機制,推動建立分級診療制度。九是強化服務監管。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