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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濟南12月6日電(記者陳豪)2015年底前統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重點救助對象不設醫療救助起付線,低收入救助對象起付線逐步降低——山東省近日出臺規定,調整醫療救助政策,從2016年起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山東省《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實施意見》提出,2015年底前將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納入城鄉醫療救助體系,確保城鄉貧困人口在獲得醫療救助方面享有公平的權利、機會、規則和待遇。
本意見明確了五類醫療救助對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低收入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縣級以上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特困供養人員是醫療救助的重點對象,醫療救助沒有可扣除線。即使未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也會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對于低收入受助人員,山東省將逐步降低醫療救助免賠額。
山東省提出,從2016年起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由按病種救助逐步轉向按費用救助。原則上,個人支出金額越大,對同一類救助對象的救助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