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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 rdquo改革必須與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等領域的改革相協調,歷史造成的城鄉二元分離部門的利益也需要協調和超越。
一是基本醫療保險在“廣覆蓋、保基本”方面取得顯著進展。
覆蓋面一直在擴大。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方面,截至2014年末,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人數為28296萬人,比上年增加853萬人,增長3.1%;與2009年相比,增加了6359萬人,年均增長率為5.2%。
【/h/】城鎮(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方面,截至2014年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城鄉)居民人數為31451萬人,比上年增加1822萬人,增長6.1%。較2009年增加1.3241億,年均增速11.5%。(2)安全水平穩步提升。
隨著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加快和籌資水平的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也在不斷提高。目前,基金支付的住院醫療費用在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政策內的比例分別達到80%和70%(2014年職工醫保為82.1%,二級及以下城鎮居民醫療機構為70.9%),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達到當地職工平均年薪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近年來,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逐步擴大。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已在所有統籌地區普遍建立。在重點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的基礎上,門診常見病、多發病醫療費用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
此外,針對造成家庭災難性支出的高額醫療費用,國家不斷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各地普遍開展職工大規模醫療費用補貼、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城鎮(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全國31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出臺了推進大病保險工作方案,并作出了專項安排。超過80%的地區已經開始實施大病保險,超過三分之二的地區已經開始發放福利。其他地區也在積極推廣。
二是醫保改革要在“提高滿意度”和“確保可持續性”之間取得平衡。
(一)醫保改革不能一兵一卒,應當統籌協調。
“醫保”始終與“醫改”緊密相連,醫保改革不能由士兵個人來進行,而應該與相關改革一起進行。2009年啟動的新醫改提出了“四梁八柱一樓”的改革藍圖,其中“一樓”即“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體系”,“四梁”即“構建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和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形成四位一體的基本醫療衛生體系。因此,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是“四梁”之一,醫保改革的順利推進必須與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等領域的改革相協調,否則不會成功。
(二)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制度改革要兼顧“激勵”和“約束”。
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制度改革是醫療保險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在支付制度改革中,應同時考慮“激勵”和“約束”機制。“激勵”機制是指鼓勵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方便醫療費用結算,提高參保人員滿意度。“約束”機制是指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保障基金長期可持續發展。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制度改革乃至更廣泛的醫療保險改革,都應該在這兩個方面取得良好的平衡。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分提出:“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完善全民醫保制度;加快完善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2015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城鎮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也明確提出“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求2015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全區所有公立醫院,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