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所有內容信息均來源于網絡,僅供藥品專業人士閱讀,不作為用藥依據,如有藥品疑問,歡迎咨詢在線藥師。
新華網海6月23日電(記者)蘇某未取得醫師資格證和衛生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許可證,僅憑借在校幾年的醫學知識在上海開設私人診所,導致患者在實踐中死亡。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行醫罪批準逮捕。
經查,蘇某上世紀90年代曾在南充市中醫學校學習醫學專業知識3年,但畢業后一直未取得醫師職業資格證書。憑借自己的醫學知識,蘇某在家鄉做了幾年的赤腳醫生。2013年1月,蘇某來到上海市寶山區,在未取得醫療機構許可證的情況下,開辦私人診所,成為“醫生”。
2014年5月11日18時許,蘇在診所工作時接到附近居民電話。對方說身體不適,問蘇能不能回家看病。蘇把常用的藥帶到了病人家里。到達后,蘇某診斷對方病情為普通感冒,不嚴重,給患者靜脈注射“葡萄糖氯化鈉加頭孢呋辛鈉注射液”進行治療。沒想到,輸液過程中,患者身體突然出現嚴重過敏反應,并伴有嘔吐等癥狀。蘇某迅速停止輸液,送至附近醫院急救,但為時已晚。當他到達醫院時,病人沒有生命跡象,很快被醫院宣布死亡。
根據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尸檢報告,被害人死于過敏性休克引起的呼吸衰竭,與死前靜脈注射頭孢呋辛鈉有直接因果關系。公安機關隨后逮捕了沒有醫生資格的蘇某。到案后,蘇某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
公訴人表示,由于醫療行業具有關系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屬性,我國對該行業的準入資格有嚴格限制,要求從業人員和相關醫療機構必須取得相關部門批準的執業資格許可,否則可能構成《刑法》規定的非法行醫罪。犯罪嫌疑人蘇某未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在為被害人靜脈注射過程中死亡。其行為已經符合非法行醫罪的構成要件。因此,經審查,保山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行醫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蘇某。
同時,檢察官也提醒人們,為了自己的健康,身體不適需要治療時一定要去正規醫療機構,不要因為貪便宜或貪圖方便而“退而求其次”,以免耽誤治療機會。
作者:黃安琪。
責任編輯: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