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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的醫患關系是社會文明的標志。醫患矛盾,傷害了醫生的職業尊嚴,擾亂了社會秩序,傷害了人們的信心。為此,國家衛計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等11個部門齊心協力,開展了為期一年的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犯罪專項行動。同時,他們完善了醫療糾紛的調解機制,提高了醫患雙方的滿意度,緩和了醫患關系。
完善以“法”為抓手的“三調一保”長效機制。
近年來,導致醫患關系緊張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日益嚴重的醫療相關犯罪。為確保有法律處理涉醫犯罪,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措施:2014年3月,公安部發布《公安機關維護醫院及其周邊公共秩序六條措施》;同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關于懲治醫療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
據悉,2014年,公安機關共破獲涉醫刑事案件1349起,刑事拘留1425人,移送審查起訴347人。查處涉及醫療保障案件4599件;及時制止醫院8342違法行為。上海、陜西等地制定實施了突發醫療案件處理工作程序和細則,及時制止和處理了多起醫療傷害事件。
此外,國家衛計委會同有關部門,本著“預防為主、標本兼治、打防并舉、完善機制”的原則,不斷打出“組合拳”,在開展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同時,建立健全“三調一保”長效機制。簡單來說,一旦出現醫患糾紛,不再局限于院內調解,增加了人民調解和司法調解。同時,基于醫療責任保險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也被用來緩解醫患矛盾。
在探索過程中,各地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重慶等地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海南設立醫療糾紛專門法庭,寧夏等地將醫療責任保險與人民調解醫療糾紛有機結合,山西等地通過政府財政補貼探索建立基層醫療機構風險分擔機制。
以“醫改”為平臺提升醫療服務水平。
近年來,醫患之間的一些矛盾是由于社會缺乏對醫學局限性的認識,認為醫生可以“包治百病”。此外,部分醫療機構水平有限,醫務人員缺乏與患者溝通的意識,導致醫患關系日益緊張。
妥善處理每一起醫療糾紛,不僅關系到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對于保障正常的醫療秩序、解除醫護人員在搶救患者時的后顧之憂也至關重要。
因此,借助“醫改”平臺,國家衛計委出臺了改善患者醫療保障條件、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加強宣傳教育等多項措施。
近年來,我國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不斷完善。2014年,各級政府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均補助標準提高到320元;31個省份開展重大疾病保險試點,實際報銷比例提高10% ~ 15%;大力推進疾病應急救援體系。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國所有醫療機構累計救助患者32.9萬人次,申請資金16億元。
公立醫院改革也在2014年取得重要進展,新增第二批17個與國家掛鉤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全國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擴大到1011個縣(市),推動取消“以藥補醫”,建立科學的補償機制,積極開展支付方式改革,推進分級診療。
一年來,我國各級衛生行業部門在醫療衛生道德建設和醫務人員醫德醫風評價體系方面貫徹了“九大誤區”。在醫療服務行業,堅持“以患者為中心”的行業趨勢越來越強。同時,衛計委廣泛宣傳醫務人員崇高的醫德醫風和救死扶傷精神,宣傳醫療科學知識,引導公眾形成科學的醫療觀念和行為,積極針對熱點發聲解疑釋惑,疏導輿論。
調查顯示,經過一年的工作,醫療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醫療糾紛得到妥善解決,呈現“兩上升、兩下降、一延伸”的良好態勢: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比例提高,醫患雙方滿意度提高,醫療犯罪和醫療糾紛數量下降,醫療風險分擔覆蓋面擴大到基層醫療機構。
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醫療糾紛11.5萬起,較2013年下降8.7%,呈現出醫療服務增加、醫療糾紛減少的良好趨勢。根據各級醫學會鑒定,2014年醫療機構主要負責的重大醫療事故同比下降18.9%。
(1月21日,北京,記者金振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