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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都市報12月1日訊(記者郭于華)1日,記者從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獲悉,2013年青島市醫學會認定的醫療事故有8起。根據市衛計委相關文件要求,2014年8月至10月,該局組織執法人員對青島市醫學會認定為2013年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了依法處理,并于2013年完成了醫療救治。醫療機構也對責任人給予行政或紀律處分。
在醫療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部分醫院未執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醫療救治標準,醫院管理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個別醫務人員法律意識淡漠,甚至相關醫院管理人員對法律知識掌握不準確。醫療機構對如何規范和修改電子病歷和打印病歷的概念模糊。《病歷書寫基本規范》、《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培訓不到位,存在超期限隨意修改、未按權限修改、隨意修改已錄入、打印、簽字的病歷等行為。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