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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陳水扁的家庭治療?臺灣省法務部:法律上沒有根據。
陳水扁被短暫釋放,并悼念他已故的岳母。(網絡圖)據臺灣省《中國時報》報道,臺灣省中央研究院21位院士近日聯名建議,陳水扁應尊重臺中榮的醫學判斷,讓他在家休養。
對此,臺當局“司法部政務部長”陳唐明表示,陳水扁病情未達到院外就醫水平,法律上沒有居家休養的規定,必須依法行政;更有甚者,卞還有病人、犯人、前領導人等身份。,而且不能只考慮醫療方面,而是會重視卞的醫療人權并給予適當的照顧。
陳說,囚犯生病的方式只有四種,即在監獄看病、不接受外國醫療、轉獄、監外治療,不包括家庭治療。目前根據臺中榮總醫院和培德醫院的說法,卞不需要住院,中榮醫院和培德醫院可以給卞適當的醫療照顧。
他說,仲容提出的“離開監獄環境,留在家中休養”的建議純粹是出于醫學考慮,沒有考慮法律規定和卞的犯人身份。“司法部”必須依法行政,不應違法處理。
“司法部懲教司”也指出,雖然仲容關于患者治療考慮的建議可能對卞的病情有利,但卞畢竟已經由司法審判決定,所以他不能只考慮醫療問題,而忽視刑罰的執行。“否則,所有患有類似卞氏病的犯人都可以回家休養嗎?”
“懲教署”表示,臺中監獄為卞提供了專業完善的醫療照顧。目前,卞的健康狀況由醫生評估,無需住院。因此,外界不應利用卞的家庭治療幫助其改善病情,即排除法律規定,破壞刑罰執行的公正性。
臺中監獄也表示,監獄當局不方便在沒有接到上級指示的情況下發表意見,但會以此為參考,盡力做好照顧工作。(中國臺灣省網何劍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