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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0; 新華社北京10月29日電(記者譚、)國家標準委員會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9日聯合發布了《中藥方劑編碼規則與編碼》、《中藥編碼規則與編碼》和《中藥在供應鏈管理中的編碼與表示》三項中藥國家標準。上述三項標準將于12月1日起實施。
《中藥處方編碼規則與編碼》規定了中藥處方的分類和編碼結構,對1089張中藥處方進行了分類編碼,適用于臨床用藥、科研教學、中藥處方統計和監督管理,以及中藥處方、中藥處方、電子處方、電子病歷、中醫病案的信息處理、信息交換和互聯互通。
《中藥編碼規則與編碼》由中藥編碼規則和編碼組成,其中編碼規則為通用標準,中藥材和中藥飲片編碼為專業標準。利用阿拉伯數字,分別對1219種中藥材、1603種中藥飲片、1364種中藥配方顆粒、1337種超細中藥飲片和1337種超細中藥配方顆粒進行分類編碼。
《供應鏈管理中的中藥編碼與表示》規定了中藥產品的貿易項目、產地、單位、等級、生產日期、批號、序列號、數量等產品標識信息的編碼與表示,適用于中藥供應鏈管理和監督管理過程中的信息處理,以及中藥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交換、加工和互聯互通。
國家標準委副主任崔剛表示,三項標準的頒布實施,填補了藥品供應保障體系頂層設計體系中的空空白,將推動全國實現中藥處方、中藥名稱、品種及其規格“一個名稱、一方一物、一碼”,可有效避免“同側同名”、“異側同名”等混淆現象,防止中藥材、中藥飲片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