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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電[2014]41號
云南省衛生廳、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為做好云南省魯甸縣地震災區衛生防疫工作,確保災后無重大疫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災區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工作的緊迫性和艱巨性,緊緊圍繞“大災無大疫”的目標,把災后衛生防疫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任務,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并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聚焦本地醫療衛生人員, 積極組織協調災區各地、各部門和軍隊的防疫力量,共同做好災區防疫工作。 要組織開展防疫能力評估,摸清災區現有衛生防疫隊伍,合理調整防疫隊伍布局,實現災區防疫工作全覆蓋,認真落實災區各項衛生防疫工作。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組織專家協助云南省衛生行政部門評估災區公共衛生現狀和需求,指導衛生防疫工作。
二、加強監測報告,及時處置疫情。
災區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傳染病、食源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有必要盡快恢復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因停電等原因無法通過網絡直報系統報告信息的醫療衛生機構,可暫時使用手機或人工提交報告,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和通報。對于災民集中安置點,要安排專人做好一體化工作,進行日常巡查,加強發熱、腹瀉等癥狀監測,及時篩查傳染病患者,確保各類重點傳染病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治療。接到傳染病、食源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要及時趕赴現場核實情況,科學有效處置,避免疫情擴散。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應提供相關技術指導。
三是狠抓關鍵環節,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要認真組織實施霍亂、痢疾、甲肝、傷寒、麻疹、乙腦、肺結核等重點傳染病防控措施。加強人群免疫狀況評估,根據需要開展應急接種,盡快恢復常規免疫,預防傳染病暴發。加強對災區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控的監督檢查。迅速摸清災區飲水供應設施狀況,重點加強災區城鎮和災民集中安置點飲水衛生監督監測,強化防范措施,加強災區食品供應應急監測,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水衛生和食品安全。要廣泛開展以環境衛生為重點的愛國衛生運動,加強糞便管理和無害化處理,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要確保消毒藥品、器械等物資的儲備和供應,科學開展環境消毒工作和鼠、蚊、蠅等病媒生物的防控。要及時清除住所內及周圍的各種垃圾、污水、人畜糞便和衛生死角,并安排專人收集、消毒和清除垃圾、污水。
四、加強健康宣傳,提高群眾防病意識。
災區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宣傳與災后防疫相關的衛生知識,特別是傳染病預防、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預防、環境衛生、飲水衛生、個人衛生等知識,引導群眾多喝開水,避免吃涼的、不干凈的食物,避免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勤洗手、勤通風,切實提高救援人員素質。
五、加強人員培訓,開展災后心理援助。
組織開展醫務人員災后心理援助培訓,在此基礎上,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協調教育、民政、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地方部門和組織。,協調各方資源,選派熟練專業人員,共同成立災后心理援助工作隊,為災區群眾提供心理危機干預服務。
六、認真開展評估,做好災后重建準備工作。
要盡快組織災區公共衛生機構開展災情調查評估。在準確掌握情況的前提下,組織專家認真論證恢復重建工作方案,盡快部署公共衛生機構災后重建相關準備工作。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廳
2014年8月6日。
(責任編輯: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