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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4月23日訊(記者鄧海寧通訊員)記者昨日從海口獲悉,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近日對文等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作出判決,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刑。2014年8月6日,海口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其部隊分成兩組,對位于海口市美蘭區李金山129號的非法食品加工點和海口市美蘭區東門市場的非法臘肉攤點進行了查處。在加工點,執法人員發現吳某某正在加工室內加工牛肉百葉簾,加工室內有幾桶牛肉百葉簾,共計960公斤。經檢測,在查獲的牛百葉簾及其浸泡液中檢出甲醛和過氧化氫成分。經查,海口市和平北路129號李金山非法食品加工點女主人林某某雇傭吳某某用雙氧水、過氧化鈉、甲醛浸泡,加工生產牛肉貼面。加工好的牛肉貼面被林某某的女兒文某帶到海口市美蘭區東門市場攤位18-19號的商鋪出售。美蘭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溫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吳某某犯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萬元;被告人林某某犯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