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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一條重大消息與大家分享。昨天國家衛計委公開發布了征求意見稿:修改后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老的實施細則已經沿用了二十二年,新的實施細則最大的亮點就是:關于在職醫務人員開辦醫院、開診所的限制將發生巨變。
老實施細則是這樣明確的
沿用了二十二年的老實施細則在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七種情形中,明確提出了: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者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也就是說,甭管你在公立醫院還是民營醫院,只要還是醫院的人,你就不能開設自己的診所或醫院等個人醫療機構。
新實施細則是這樣修改的
剛剛修改的新實施細則,只明確了六種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情形,把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者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不得申請申請設置醫療機構這條刪除了。衛計委大刀闊斧、尺度之大,讓醫療圈在頗感意外之余,驚喜一片。
未來這種醫護將是最值錢
衛計委動作這么大,新修改的實施細則向外傳遞了什么信號?我認為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國家要徹底對醫護松綁了!
新的實施細則一出,有人認為:僅僅是把對醫務人員的限制刪除,這并不意味著所有在職醫務人員都可以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由于公立醫院醫務人員大多數具有準公務員的身份,擁有編制的醫務人員估計要想同時申請辦醫療機構估計還很難被允許。而對一些在民營醫療機構的醫護來說,之前的這一閘門將徹底放開,民營醫院的醫護們可以一邊上班一邊開診所、辦醫院。
對于上述觀點,我并不這么認為。把對醫務人員的限制刪除,意味著國家已經下了決心,勢必要打通醫改的最后一公里。為什么?理由有三:
第一:這是助力分級診療的需要。眾所周知,目前醫療界對分級診療的看法是極其不統一的。在公立醫院內部,有拍手叫好的,有徘徊觀望的,有悲觀否定的等等。按照分級診療既定的發展路徑,把常見病慢性病大量病人留在基層、三級醫院逐步取消門診專看急難危重病人的設想,基層的診療能力是最大的短板,短板的存在是幾十年的欠賬造成的,是不可能在短期內補齊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其他補救措施,分級診療是無論如何也推行不下去的。
解放醫護,就是最大最好的補救措施!如果公立醫院的醫務人員可以保持體制內身份不變的情況下,去開辦醫院或診所,將是對基層診療能力弱這塊短板最大的補救。此政策一旦真正落地,也必將會把分級診療向前推進一大步。
第二:這是公立醫院生存發展需要。為什么這樣說?隨著分級診療的推進,公立醫院將面臨一個非常嚴峻和現實的問題:病源減少?特別是三級醫院,保守估計,將會有百分之六十的病人流失掉。因為現在大病小病都往三級醫院跑,按照分級診療的設想,三級醫院門診將來取消,只接收急難危重病人,病人量一定會驟降。問題來了,公立醫院病人減少了,在保持現有規模和醫務人員人數不變的情況下如何生存?
解放醫護,是一個非常有效的必要舉措!因為公立醫院的醫務人員在保持體制內身份不變的情況下,就會醫托原醫院的資源優勢開辦個人醫療機構。舉個例子:張醫生是某三甲醫院的醫生,同時開辦了個人診所。在自己的診所內,一般的病自己就可以處理,疑難的病人就會直接依托本院的優勢轉診至本院去治療。這種形式是對分級診療后公立醫院病源減少的最好的補充。
而這種補充絕不是醫聯體所能實現并代替的。就目前公立醫院比較認可的分級診療應對策略醫聯體來說,由于醫聯體成員之間相互沒有行政隸屬關系、利益劃分不清等諸多原因,處于醫聯體內最頂端的龍頭三甲醫院,一年內由下向上轉診的病人多則一二百人,少則幾十人。這個數量是遠遠不能彌補分級診療后三甲醫院的虧空的。要彌補這個虧空,允許在職的醫務人員開辦診所等醫療結構,依靠他們轉診病人,將起到醫聯體無法達到的效果。
第三:這是打造醫生個人品牌的需要。由于我國的醫療體制的特殊性,醫生的個人品牌是極其缺乏的。北京協和醫院的一位醫生朋友曾經和我說過:協和可以沒有你,但你離開協和后,將什么都不是!為什么當前有很多醫生都不愿意離開體制,穩定感、有保障只是其中一個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醫生對個人品牌的缺失和擔憂。離開了原單位,很多人會擔心:有多少病人會跟著我走呢?而新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對公立醫院醫生的限制一旦放開,醫生這個特殊的群體就可以通過開辦個人診所等,依靠原醫院的優勢打造個人品牌。這對醫院、醫生,都是雙贏。
總之,無論從醫院和醫務人員切身利益考慮,還是從國家醫療衛生事業的長遠發展看,放開對在職醫務人員的限制、徹底解放醫務人員,都將就是一件大事、好事、喜事!而未來,這種醫護也是最值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