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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許多患者尷尬乃至“窩火”的經歷:看同一種病,跑不同的醫院,各家醫院CT、B超、血項等檢查結果互不相認,不斷重復檢查,單據攢了一堆,付出無數的精力和花費,檢查結果也是一樣……
上醫院看病先做檢查成了一種慣例。誠然一些疑難雜癥為了準確的判斷進行必要的檢查無可非議,但是一些感冒咳嗽之類的小病直觀就能診斷準確也得做大量檢查,尤其是短時間內在甲醫院做過檢查,一旦需要轉入乙醫院治療又得重新做檢查。一病多查,反復檢查成了病患者心腹之痛。
對病患者來說,做一次檢查非常的不易,一些檢查室人滿為患,做一次檢查少說也得一兩個小時,這對于重病號來說非常的艱難,得有人護送,耗費掉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對及時治療非常的不利。不僅如此,檢查費貴之又貴,隨便做個CT都得上百元,檢查過繁不僅加劇了“看病難”,而且也推高了“看病貴”。再則,醫院過多的開出檢查單,也影響了看病效率,加劇醫患矛盾。
客觀地說,什么病要做檢查,什么病不用做檢查很難理得清。但是已經做了類似的檢查,而且檢查部位一樣,為何到了另一個醫院還得做檢查?難道新的醫院檢查儀器會有不同?何況“我國衛生部門要求推進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工作”,?怎么就不予以認可,說穿了,檢查并非完全是為了診斷病情,而是為了獲利,為檢查而檢查,或者害怕擔責,不顧病人感受。
現今不少醫院實行“醫藥分開”改革,醫歸醫,藥歸藥,以藥獲利的空間已經縮小,而醫事服務費用也受到一定的限制,要想獲利或者提成,只剩下檢查這一渠道。因而,一些醫院進行策略轉移,鼓勵多檢查,并以檢查多少進行考核,檢查單開出多者獎,開出少者罰,為了得到更多的獎勵,可檢查可不檢查者盡量的予以檢查,醫療結果互認至此成了一句空話。
醫療檢查按說也不是隨意亂定,經過了相關部門的審核批準,而問題出就出在合法的定價。物價部門對檢查項目審核嚴一點,價格就低,而物價部門手高抬一些價格就高,而如果是與物價部門關系好一點,價格就完全不一樣。
醫療結果互不買賬,關鍵是利益在其中,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定價。要解決這一問題,還得抓源頭,解決盲目定價,最好的辦法就是對檢查的每一個類別進行審核,并控制利潤,相信有助于推動“醫檢互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