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所有內容信息均來源于網絡,僅供藥品專業人士閱讀,不作為用藥依據,如有藥品疑問,歡迎咨詢在線藥師。
江蘇揚州市紀委監委8日消息,揚州一病例傳染23人,造成嚴重后果,相關負有責任的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被問責,我們一起來看看吧。揚州一病例感染23人。8月1日,廣陵區灣頭鎮金融結算中心工作人員王強(因嚴重違法被查停職)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病例,已造成23人嚴重后果。情況和問責決定如下:
7月29日至8月1日,王強混合核酸檢測陽性結果復檢期間,邗江區相關方隔離管控不力,防控措施落實不準確,導致疫情擴散。漢江區監委立案調查后,給予區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姜偉,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檢疫組副組長,區疾控中心主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采樣檢測組副組長黃游政府警告處分。市監委責令邗江區政府分管衛生防疫的副區長、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副指揮長丁明哲進行檢查并作出通報批評。
7月29日,廣陵區灣頭鎮蓮河村核酸檢測點設置不規范,現場組織混亂,導致檢測點多名與王強密切接觸者被感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審查調查,廣陵區紀委監委對責任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其中:廣陵區灣頭鎮蓮河村黨支部書記梁文祥作為核酸檢測現場第一責任人,負有直接責任,給予黨內警告處分;頭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王樂妍作為包組長,未按要求組織管理檢查現場,對其負有黨內警告的直接責任;頭鎮副鎮長孫超作為分管領導,不認真履行職責,負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政府警告處分;區疾控中心主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采樣檢測組副組長吳洪祥對其指導監督不力負有直接責任,給予政府警告處分。市紀委監委責令廣陵區委副書記、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副指揮長李斌進行檢查,并對其通報批評。
據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官方微博消息,8日0時至24時,江蘇新增確診病例38例(均為揚州市報告),其中輕度4例,普通型33例,重度1例。以上病例均在定點醫院隔離治療。新增出院病例4例(均為本地確診)。2例境外輸入無癥狀感染者解除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