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道念珠菌感染、口咽部念珠菌感染、隱球菌腦膜炎、念珠菌外陰陰道炎、播散性念珠菌病、肺炎、尿路感染、組織胞漿菌病、芽生菌病、球孢子菌病、隱球菌病、腹膜炎。
[詳情]靜脈滴注。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續4周,癥狀緩解后至少持續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續至少3周,癥狀緩解后至少持續2周。根據治療反應,也可加大劑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療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單劑量,0.15g。(5)隱球菌腦膜炎:一次0.4g,一日1次,直至病情明顯好轉,然后一次0.2~0.4g,一日1次,用至腦脊液病毒培養轉陰后至少10~12周。或:一次0.4g,一日2次,持續2天,然后一次0.4g,一日1次,療程同前述。 腎功能不全者 若只需給藥1次,不用調節劑量;需多次給藥時,第一及第二日應給常規劑量,此后應按肌酐清除率來調節給藥劑量,如下表所述:肌酐清除率(ml/分鐘) 劑量>50 常規劑量;11~50 常規劑量的一半;進行常規透析的病人 每次透析后給藥1次;小兒治療方案尚未建立。有資料報道起始劑量按體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療少數出生2周至14歲的小兒患者,結果是安全的。
[詳情]藥品名稱 | 氟康唑氯化鈉注射液(辰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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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稱 | 氟康唑氯化鈉注射液 |
商品名/品牌 | 氟康唑氯化鈉注射液/辰欣 |
主要成份 | 本品為復方制劑,其組分為每瓶100ml含氟康唑0.2g與氯化鈉0.9g。 |
功效與作用 | 食道念珠菌感染、口咽部念珠菌感染、隱球菌腦膜炎、念珠菌外陰陰道炎、播散性念珠菌病、肺炎、尿路感染、組織胞漿菌病、芽生菌病、球孢子菌病、隱球菌病、腹膜炎。 |
用法用量 | 靜脈滴注。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續4周,癥狀緩解后至少持續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續至少3周,癥狀緩解后至少持續2周。根據治療反應,也可加大劑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劑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療程至少2周。(4)念珠菌外陰陰道炎:單劑量,0.15g。(5)隱球菌腦膜炎:一次0.4g,一日1次,直至病情明顯好轉,然后一次0.2~0.4g,一日1次,用至腦脊液病毒培養轉陰后至少10~12周。或:一次0.4g,一日2次,持續2天,然后一次0.4g,一日1次,療程同前述。 腎功能不全者 若只需給藥1次,不用調節劑量;需多次給藥時,第一及第二日應給常規劑量,此后應按肌酐清除率來調節給藥劑量,如下表所述:肌酐清除率(ml/分鐘) 劑量>50 常規劑量;11~50 常規劑量的一半;進行常規透析的病人 每次透析后給藥1次;小兒治療方案尚未建立。有資料報道起始劑量按體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療少數出生2周至14歲的小兒患者,結果是安全的。 |
副作用 | 1.常見消化道反應,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痛或腹瀉。2.過敏反應:可表現為皮疹,偶可發生嚴重的剝脫性皮炎(常伴隨肝功能損害)、滲出性多形紅斑。3.肝毒性:使用氟康唑氯化鈉注射液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癥狀,尤其易發生于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癥)患者。4.可見頭痛、頭昏。5.某些患者,尤其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癥)的患者,可能出現腎功能異常。6.偶可發生周圍血一過性中性粒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等血液學檢查指標改變,尤其易發生于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癥)的患者。 |
禁忌 | 對本品或其他吡咯類藥物有過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項 | 1.本品與其他吡咯類藥物可發生交叉過敏反應,因此對任何一種吡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腎排出,因此治療中需定期檢查腎功能。用于腎功能減退患者需減量應用。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長期預防用藥,已導致念珠菌屬等對氟康唑等吡咯類抗真菌藥耐藥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無指征預防用藥。4.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癥狀。因此用氟康唑氯化鈉注射液治療開始前和治療中均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現持續異常,或肝毒性臨床癥狀時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與肝毒性藥物合用、需服用本品兩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劑量的本品時,可使肝毒性的發生率增高,故需嚴密觀察,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兩周進行一次肝功能檢查。6.本品應用療程應視感染部位及個體治療反應而定。一般治療應持續至真菌感染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指標顯示真菌感染消失為止。隱球菌腦膜炎或反復發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長期維持治療以防止復發。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嚴重粒細胞減少已先期發生,則應預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細胞計數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8.腎功能損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調整用藥劑量(見【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給予本品一日量,因為3小時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藥濃度降低約50%。9.本品靜脈滴注時最大滴注速率為200mg/小時。 |
相互作用 | 1.本品與異煙肼或利福平合用時,可使本品的濃度降低。2.本品與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和格列吡嗪等磺酰脲類降血糖藥合用時,可使此類藥物的血藥濃度升高而可能導致低血糖,因此需監測血糖,并減少磺酰脲類降血糖藥的劑量。3.高劑量本品和環孢素合用時,可使環孢素的血藥濃度升高,致毒性反應發生的危險性增加,因此必須在監測環孢素血藥濃度并調整劑量的情況下方可謹慎應用。4.本品與氫氯噻嗪合用,可使本品的血藥濃度升高。5.本品與茶堿合用時,茶堿血藥濃度約可升高13%,可導致毒性反應,故需監測茶堿的血藥濃度。6.本品與華法林等雙香豆素類抗凝藥合用時,可增強雙香豆素類抗凝藥的抗凝作用,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故應監測凝血酶原時間并謹慎使用。7.氟康唑氯化鈉注射液與苯妥英鈉合用時,可使苯妥英鈉的血藥濃度升高,故需監測苯妥英鈉的血藥濃度。 |
貯藏 | 遮光,密閉保存。 |
包裝 | 100ml/瓶 |
有效期 | 24個月。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23151 |
生產企業 | 辰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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