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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予醫生“超規格用藥”的自由裁量權,保護被監護未成年人的權益,不允許企業利用個人信息“扼殺”大數據...3月將實施多項新規,與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關系。3月,新規來了:涉及醫療、養老等方式,看看這些新規中哪些與你息息相關。
看看這些新規定中哪些與你有關。
1.給醫生“超規格用藥”的自由裁量權
國家鼓勵醫生積極參與公共交通等公共場所的急救服務;醫生自愿實施急救對受術者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此外,《醫師法》賦予了醫生“超范圍用藥”的自由裁量權,明確了“多點執業”的相關規范,明確了實習生參與臨床診療活動的相關要求。
2.保護被監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方面,對于未成年人父母與其他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依法訂立協議,約定具有監護能力的父母免除監護職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舉報違規使用醫療保險基金或可獲得獎勵。
舉報人應當提供涉嫌違反醫療保險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具體線索。對經核實符合獎勵條件的舉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予以獎勵。
2021年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關規定的居民個人,需要匯算清繳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出境的,可以在出境前進行年度匯算清繳。今年,稅務部門新增了預約辦稅服務。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申報的納稅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早上6: 00至晚上22: 00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3月16日之后,他們可以直接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進行預約。
自3月起,這些新規定將開始實施。可以關注一下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