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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醫生多點執業最大取消名額。
(記者劉洋)今后,北京市醫生執業場所將不再限于2-3家醫療機構,不再禁止法人和醫療機構負責人執業。根據北京市衛生計生委昨天發布的《北京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進一步放寬了醫師申請多點執業的部分限制,同時對職業資格考試的要求也進一步嚴格。
2010年,原市衛生局在請示原衛生部后,成為試行醫師多點執業政策的試點城市,并制定了《北京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即允許醫師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第一執業地點以外的醫療機構按照注冊執業類別和范圍執業。
據北京市衛生計生委介紹,自2011年3月1日《試行辦法》實施以來,截至2014年5月,全市共有1993名醫生注冊多點執業,執業范圍涵蓋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等專科。辦理多點執業的醫生第一執業場所主要是公立三、二級醫院,第二執業場所主要是私立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機構。
據介紹,為進一步推進醫生多點執業,調動醫生積極性,推動準入管理模式調整,市衛計委近日修訂了《試行辦法》,起草了《北京市醫生多點執業管理辦法》。
修訂后的管理辦法不再將聘用醫生的方式、勞動報酬等醫院內部管理問題作為行政部門許可審查的要素,要求醫院充分行使醫生的管理權。
同時,要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行政許可事項中更加重視醫師依法執業資格考試,加強監督,保障醫療質量安全。
部分修改的內容。
取消實習名額上限。
通過對比2010年制定的《北京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試行)》與新出臺的管理辦法,記者發現,新辦法進一步放開了多點執業政策,取消了原辦法中只能有2-3家醫療機構在執業名額內開展診療活動的限制。根據新辦法,未來醫生選擇多點執業的醫療機構數量沒有上限。對此,業內人士表示,這一舉措將進一步激發醫生多執業的積極性,滿足更多醫療機構特別是社區醫療機構對三級醫院醫生的需求。
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也可以申請多點執業。
在原試行辦法中,在中醫執業人員申請多點執業的條件中,還取消了不擔任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內容,進一步放開了申請多點執業的人員范圍。在多點執業注冊的提交材料中,取消了“注冊執業地醫療機構出具的同意申請人在其他醫療機構執業的證明”項,不再需要向行政部門提交本單位的同意證明,進一步打消了醫生在選擇多點執業時的后顧之憂。
第一個練習地點改變。
原多點執業注冊同時無效。
新規中增加了“原多點執業注冊將在醫生依法變更第一個執業地點后同時失效”的內容。原第八條修改為“醫師實行多點執業,變更注冊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和首次執業地點的,按照《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辦理。變更后,其多點執業登記同時無效。變更后需要繼續多點執業的,醫師應當按照《辦法》第六條的規定重新申請多點執業。“也就是說,如果在私立醫院工作的醫生辭職,原有的多點執業注冊將同時失效,他需要重新申請。
突發公共事件。
服從第一執業場所所在地的醫療機構。
新辦法規定,今后開展多點執業的醫生在遇到突發公共事件和醫療救援工作時,應服從第一執業地點所在醫療機構的管理和調度。多點執業需要向第一個執業地點所在的醫療機構報告多點執業的相關情況。根據與相關醫療機構簽訂的協議,要合理承擔工作任務,合理安排工作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