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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地規范醫療行為,調整醫患關系,既保護患者的合法權益,又有利于醫療事業的健康發展,成為審判實踐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10月14日,河南省第一家醫療法院在商丘市寧陵縣法院成立。法院由三名具有醫學專業知識和豐富審判經驗的法官和一名書記員組成,專門審理醫療糾紛案件。
“醫療糾紛案件具有特殊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因為普通法官缺乏醫學專業知識,很難對證據進行判斷。因此,醫療糾紛的審理難度很大,而設立醫療法院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寧陵縣法院院長王宏偉說。
只有一歲半的楊洋,本該是牙牙學語、蹣跚學步的孩子,但和同齡的孩子相比,他的行為異常——不會爬行,不會坐,不會走,表情呆滯,看不懂任何外在的表情,智力明顯不如同齡的孩子。楊洋的父母隨后帶著他們的孩子去醫院檢查,經過鑒定,他們得知他們的孩子患有典型的苯丙酮尿癥。孩子的父親張偉認為孩子出生后,醫院沒有通知家屬對新生兒進行篩查,隨后一紙訴狀將醫院告上了法庭。
【/h/】庭審中,寧陵縣法院專門安排具有醫學背景知識的法官組成合議庭,并邀請醫學專家作為人民陪審員參加評審團,認為孩子出生后,醫院未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告知家屬為新生兒篩查疾病,導致孩子失去了篩查新生兒疾病的機會和最佳治療時機。醫院對新生兒的診斷和治療存在過錯,過錯與孩子的病情存在因果關系,故決定賠償被告一定的損失。
【/h/】據介紹,醫事法院在轄區主要醫療機構設立巡回聯絡點,法官定期參加巡回聯絡點參與醫療機構組織的糾紛調解,消除醫患信息不對稱、互不信任引發的矛盾,促進醫療機構組織下的醫療糾紛調解, 并邀請具有高級職稱的醫學專家組成醫療糾紛案件專家顧問人才庫,嘗試從人才庫中隨機抽取醫學專家納入人民陪審員隊伍。
商丘師范學院法學博士楊認為,設立醫療法院可以使醫療糾紛審判專業化,從而保證專業審判力量集中解決醫療糾紛疑難問題,也符合司法體制改革的趨勢和規律。
人民日報(2015年11月4日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