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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國家衛生計生委等五部門要求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新華網北京11月6日電(記者胡浩)6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布了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聯合發布的《關于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若干意見》。,要求切實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據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我國醫療衛生事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醫療費用快速上漲。同時,醫療費用的結構和增長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包括城市公立醫院的費用占醫療總費用的比重較大,醫療服務量特別是住院服務量較大,藥品、大型醫療設備檢查治療和醫用耗材收入占比較高。為切實減輕人民群眾就醫負擔,保障醫保基金可持續性,增強深化醫改綜合效應,有必要從國家層面出臺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指導性文件。
因此,《意見》要求將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作為深化醫改的重要目標任務,提出了成本控制的階段性目標,即到2016年上半年,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和量化地區醫療費用增長速度,定期公布主要監測指標,初步建立公立醫院醫療費用監測體系,使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勢頭得到初步遏制。截至2017年底,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監測考核機制逐步建立健全,個人費用占參保患者醫療費用的比例逐步降低,進一步減輕了居民就醫負擔。
《意見》在八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主要包括規范醫務人員診療行為,重點加強對用藥、耗材、大型體檢等行為的監管;加強醫療機構內部控制制度,提高內部運行效率;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規模,嚴格禁止公立醫院借錢,嚴格控制建設標準;降低醫用耗材虛高價格,完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推行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規范診療行為的內部激勵機制;打破以藥補醫,建立公立醫院科學補償機制;構建分級診療體系,提高醫療服務體系整體效能;實施全民健康促進和健康管理,從源頭上控制醫療費用增長。
為確保醫療費用控制的有效性,《意見》要求建立相應的考核問責機制和費用監測制度,定期對費用控制情況進行梳理和公示。同時,要將成本控制與公立醫院基礎設施投資、設備購置投資、院長年度績效考核和院長任期考核范圍,以及醫務人員的績效考核,如評價、晉升、聘用、績效工資分配等掛鉤。